“西安泼墨案”宣判!骑电动车向路人泼墨 男子获刑一年半

2021-07-17 492

 正常在路上行走,身边一辆电动车疾驰而过,还没回过神来,身上已经布满了墨迹。去年底,多位女性在西安街头遭遇了这样的墨水“袭击”,犯罪嫌疑人廖某随后被抓获归案。7月16日三秦都市报记者获悉,廖某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又6个月。

  构成寻衅滋事罪 获刑1年又6个月

  雁塔法院经审理查明,2020年12月份,被告人廖某在从事代驾工作期间因工作不顺心,为发泄情绪而无事生非。同年12月22日至25日期间,廖某骑电动自行车途经西安市雁塔区大唐芙蓉园地铁站口附近、千林郡小区附近、青龙寺地铁口附近、金鹰购物中心附近、大寨路恒大城附近、碑林区西大街钟楼小区附近、未央区龙首村村口附近等地点时,多次使用其事先准备好的装有墨汁的喷壶向路过的行人身后喷洒,造成19人衣物不同程度污染、损毁,情节严重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
  同年12月26日,被告人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,公安机关从其住处提取并扣押了作案时使用的墨汁瓶、喷壶(装有墨汁)及折叠电动自行车等物。

  法院认为,被告人廖某为发泄情绪而无事生非,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,情节严重,破坏社会秩序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,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。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。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  曾自称泼墨系因被人谩骂产生报复心理

  去年底,多位西安网友在网上分享自己的遭遇称,自己好好的走在路上,被人用墨汁泼脏衣物。“平安夜晚上,大寨路,被泼墨了,三个人,已经报警了!”“我一个月前被泼了,一件风衣背面全是,我是下车到青龙寺直接回家的。”

  据被泼墨的网友描述,向行人泼墨的是一名男性,骑电动车,主要在青龙寺地铁口、北池头、西影路、大寨路等路段活动,多挑身穿浅色衣服的女性下手。一些人被泼墨后,还以为是自己不慎弄脏了衣物,直到在网上看到其他相似经历者发布的消息,才得知自己被恶意泼墨。

  事件发生后,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迅速行动,将犯罪嫌疑人廖某抓获归案。据警方发布的通报,廖某系渭南人,33岁,无正当职业。据其初步交代,事发不久前,其因为琐事和一名女子争执,争执中被谩骂,因此怀恨在心,伺机报复。一开始,看见有些像那名女子的年轻姑娘就泼墨,泼了就跑,后来则没有目的,看见年轻的、穿浅色衣服的就泼,还给男子身上泼墨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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